今天和同事去上级单位参加培训。晚饭后走出来走在路边,看到远处的道路中间警灯闪动,一小群人和摩托车隐约在路中间停留。我的第一反应就是:又出车祸了。
我们越走越近,逐渐看清了现场的状况。道路双向各三车道,两辆摩托车倒在道路中间,其中一辆明显就是辅警巡逻的两轮摩托车,警灯还在闪动;一辆是民用男装摩托车。在摩托车旁边的地面上,一男两女穿便服的人坐在地上,似乎站不起来了。另有两辆辅警巡逻摩托车停在旁边,看样子正在处理。
仔细观察一下,倒地的摩托车均位于警用摩托车行驶方向(自西向东)的快车道上,再旁边就是双黄线的虚线,对应的是警车方向的右侧是一个路口,形成丁字路口。我去走到附近时,还听到一个辅警在说:“我刹车都刹不及了。”根据现场的情况判断,可以肯定,当时警用摩托车正在快车道上自西向东直线快速行驶,驶到其右侧有路口的双黄线虚线附近时,对向的男装摩托车搭载了两名女乘客,自东向西行驶到路口附近,突然向左侧快速转弯,形成与警用摩托车抢道的情况,警用摩托车因为速度较快,而且没有预警时间,导致警用摩托车撞上了民用摩托车。民用摩托车上的男驾驶者与两名女乘客当场倒地受伤。
虽然警用摩托车可能有车速过快的问题,而且似乎不适宜驾驶摩托车行驶在快车道上。但民用摩托车转弯没有避让对方来车,突然转弯抢道,违反了交通法规中转弯车避让直行车、在无交通灯路口转弯应当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、摩托车不得搭载超过一名的乘客的规定,这些是导致两车相撞的主要原因。民用车至少应当负事故的主要责任。
我们在等车的时候,顺便观察事故的处理情况。我们没站几分钟,就见到一辆救护车来到了现场,两名女伤者上了车后开走,几分钟后救护车折返,接走了民用车的驾驶者。看来他也是腿部受伤。剩下的现场勘查等情况我没时间看,但对我的心里还是有点儿影响。因为我有点儿后怕。前些日子,我也曾经在直行经过某个丁字路口时,对面来的一辆男装摩托车在未打转向灯的情况下,突然急转弯与我抢道,在我已经过完路口的地方,与我轻微碰撞。虽然幸运地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但心里可是吓了一大跳,现在还感觉有阴影。
交通规则看来规定很繁琐,但对安全真是很重要。指示灯、避让规则等,都是很重要的细节,真是不能忽视。





